商户入驻服务协议
协议类型:商户协议
协议标题:商户入驻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由成都创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称 “创弗科技” 或 “我们”)运营的产品和服务。为了切实保护商户权益,优化用户体验,我们制定《商户入驻服务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本协议将详细说明本产品在商户注册、服务内容、使用规范等方面的规定及相应措施。
【重要须知】
1. 若您点击 “同意”“接受” 或 “下一步”,或您注册、使用我们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时,均视为您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并承诺作为本协议以及其他平台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接受本协议以及其他平台协议全部内容的约束。
2.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单独服务协议条款,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对于限制条款、免责条款或其他对您的权利义务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条款,我们以加粗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3. 如果您未满 18 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陪同、同意的前提下阅读并使用本平台服务。
第一条 商户结算与服务内容
1.1 商户结算
1. 商户需完整、真实、有效提供开户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门店门头实拍照片、企业对公账户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企业支付宝账号;
2. 创弗科技协助商户代为申请、开通微信支付、支付宝商户收款账户,配套开通支付委托代扣接口,保障售货机 AI 识别订单正常扣款收款;
3. 货款直接进入商户自有支付商户账户,创弗科技仅提供技术服务,不代收任何货款,结算相关权责由商户自行对接支付机构。若因商户收款账户异常(包括但不限于被冻结、注销、限额、未实名认证等)导致消费者扣款失败或资金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创弗科技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商户仍需照常向创弗科技支付技术服务费。
4. 商户无法提供开户资料的,可临时指定合规收款商户过渡,但指定商户需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完成平台认证。商户需在三个月内或者经营货款累计2万元以内,补齐自有主体开户资料并切换对公账户,或提供有效第三方联合经营协议、指定合规收款主体。过渡经营期间产生的税务、法律、资金风险全部由商户自行承担,创弗科技不承担连带责任。逾期未完成主体合规切换的,创弗科技有权暂停全部技术服务,暂停期间商户经营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2 创弗科技提供技术服务范围
1. AI 视频商品识别算法、实时识别算力服务;
2. 商户管理后台:商品录入、库存管理、订单查询、销售数据统计、提现管理、设备故障预警;
3. 消费者下单小程序、扫码开门 / 取货交互系统;
4. 云端服务器存储、系统维护、年度流量服务;
5. 技术故障远程排查、基础线上操作指导;
6. 联营模式下统一资金代收、对账、提现结算服务。
1.3 商户经营权责
1. 商户自行采购、所有案涉全部自动售货机设备,全权负责设备运输、安装、场地投放、24小时供电、日常维护、商品补货、清洁消杀;
2. 商户独立决策售货机售卖商品品类、售价、库存,独立办理全部经营必备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3. 商户全权负责线下经营、客诉处理、消费者售后、场地物业对接、税费申报缴纳等全部经营相关事宜。
第二条 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全合作模式通用)
1. AI 识别服务费:0.1 元 / 每笔有效识别订单,每产生一笔消费者取货识别订单即计费;联营模式下创弗科技直接从待结算货款中扣收,自主收款模式商户按月主动缴费。
2. 支付接口手续费:按订单实付金额千分之六收取,为微信、支付宝官方固定通道成本,创弗科技仅代收代缴至支付机构,联营模式直接从回款中抵扣。
3. 系统流量年费:200 元 / 台 / 年,包含服务器使用、系统运维、网络流量、后台升级全部服务,按自然年度一次性缴纳。逾期未缴的,创弗科技有权暂停AI识别、后台登录、收款全部功能。
4. 收费规则:创弗科技有权提前30日书面公示调整收费标准,公示前按本协议标准执行;商户可随时在后台核对每笔扣费明细,享有实时对账权利。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创弗科技权利义务
1. 保障 AI 识别系统、服务器、小程序基础稳定运行,出现大范围系统性故障48小时内远程修复;
2. 如实记录订单、扣费、结算数据,向商户开放完整后台查询、对账权限;
3. 有权按时足额收取本协议约定全部技术服务费,商户欠费的,可直接暂停系统全部服务;
4. 仅提供纯技术工具,不参与、不干预、不承担商户线下经营任何权责,不参与商品采购、定价、售后及客户沟通;
5. 对商户营业执照、法人证件、账户信息等私密资料仅用于支付开户、风控核验,严格保密,严禁泄露、挪作他用。
3.2 商户核心义务
1. 资质合规义务:商户保证具备对应商品经营法定资质,售卖食品需持食品经营许可证、售卖烟酒需对应专卖许可;严禁售卖毒品、管制器具、过期变质食品、三无产品、侵权商品、国家禁售物品。
2. 商品管理义务:商户全权负责商品质检、保质期管控、明码标价、售后退换货。因商品质量、过期、缺斤短两、价格欺诈产生的全部投诉、赔偿、行政处罚,由商户独自全额承担。
3. 设备与场地义务:商户保证售货机投放场地合法合规,取得合法场地使用许可,全额承担电费、场地租金,以及设备被盗、损坏、漏电伤人等全部设备相关风险及损失。
4. 信息真实义务:商户提交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件、收款账户、门头照片等全部资料需真实有效,伪造、虚假资料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商户独立承担。
5. 及时缴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识别费、支付手续费、年度流量费。逾期缴费的,创弗科技有权暂停AI识别、收款、后台登录服务,由此产生的全部经营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
6. 监督校验义务:商户需每日核对识别订单与实际出货数据,及时整改识别异常问题,主动规避AI识别误差风险,不得将技术误差风险转嫁至创弗科技。
第四条 AI视频识别技术风险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AI 视频图像识别属于人工智能技术,受光线、商品摆放角度、商品外观相似、小型物件像素不足、遮挡、反光、设备摄像头清晰度、外包装改版等客观条件限制,存在固有技术误差,无法实现100%识别精准,双方就此明确约定如下:
1. 技术风险范围:包含相似商品识别混淆、小型小商品无法识别、外包装近似商品误识别、遮挡后识别失败、夜间暗光识别偏差等客观技术局限。
2. 责任划分:创弗科技仅负责解释识别异常原因,若商户明知技术局限仍未规避风险商品售卖,由此产生的少扣、多扣、漏识别、错识别订单,以及消费者恶意操作、索赔、资金损失等,全部由商户自行承担。
3. 商户处置义务:商户需定期整理商品、规范摆放、区分相似货品、检修摄像头,主动降低识别误差;发现识别错误需第一时间人工核对、处理客诉及赔付,无权要求创弗科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 创弗科技持续迭代优化识别算法,不承诺完全消除识别误差,商户不得以识别存在误差为由拒付技术服务费、索要经营损失赔偿。
第五条 经营违法风险归属商户
1. 商户系售货机唯一实际经营者、商品销售主体,创弗科技仅提供中立技术系统,不参与商品交易、不共享经营收益、不控制商品与经营行为。
2. 凡因商户经营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商户独立全额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食品安全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生的市场监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售卖违禁品、侵权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引发的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消费者三倍/十倍赔偿;
(3)消费者人身损害、食物中毒、财产损失索赔,以及诉讼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维权成本;
(4)场地物业纠纷、邻里投诉、市容城管处罚;
(5)税务稽查、欠税补缴、滞纳金、罚款;
(6)商户员工、消费者人身意外、设备安全事故全部赔偿。
3. 若因商户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导致创弗科技被起诉、调查、处罚、账户冻结,产生律师费、罚金、商誉损失等,商户需全额赔偿创弗科技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含维权律师费、诉讼费、公关费用),创弗科技有权从未结算货款中直接抵扣全部损失。
4. 创弗科技对商户违法行为可依规制止,但因商户经营行为具备隐蔽性未及时发现的,全部违法后果由商户自行承担。
第六条 知识产权与系统使用限制
1. 创弗科技合法拥有 AI 识别算法、管理后台、小程序、服务器系统全部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户仅享有非独占、不可转让使用权,不得反向破解、复制、转租、转售本技术系统。
2. 商户不得利用本系统从事爬虫、刷单、虚假订单、洗钱、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创弗科技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关闭全部服务、扣留未结算货款抵扣违约金。
第七条 协议期限、解除与终止
1.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三年;到期前30日双方无书面异议,自动续期一年。
2. 创弗科技享有单方无责解除权(无需向商户支付任何赔偿),情形如下:
(1)商户逾期30日未缴纳流量年费、识别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2)商户售卖违禁品、无证经营、多次被监管处罚、利用系统从事违法活动;
(3)商户伪造资质材料、虚假刷单、恶意套取结算资金;
(4)商户拒不整改AI识别误差问题,引发大量客诉且持续不作为。
3. 协议终止后:商户需一次性结清全部欠费,创弗科技同步关闭后台及识别服务;联营模式下未结算货款扣除欠费、违约金后予以提现;已缴纳的年度流量费不予退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商户逾期缴纳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
2. 商户违法经营给创弗科技造成损失的,除全额赔偿实际损失外,每次需额外支付违约金5000元。
3. 因创弗科技系统重大故障(非网络、商户设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连续48小时无法使用的,仅免收故障期间对应设备当日AI识别费,不承担商户停业、营收等其他任何损失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与系统临时维护
1. 地震、洪水、大面积停电、运营商网络中断、政府临时关停、支付机构通道维护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互不追责、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 创弗科技可定期对服务器、识别系统进行升级维护,维护前提前24小时后台公示,短暂停机维护不构成违约,商户不得主张任何损失赔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全部纠纷,双方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统一向创弗科技所在地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通用条款
1. 商户确认: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免责条款、风险划分条款、扣费条款,创弗科技已对AI识别风险、经营责任隔离等核心免责条款进行重点提示,商户自愿签署本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
2. 本协议电子签署、纸质签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商户在入驻后台勾选“同意本协议”,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协议全部内容。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商户需留存全部经营资质、商品进货凭证至少2年,以备监管核查;创弗科技仅留存商户开户资料用于支付风控,不代替商户保存经营台账。
第十二条 通知和联系方式
1. 本协议项下创弗科技对商户的通知,可通过产品弹窗、后台公告、私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送达,电子通知发送当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2. 商户若对本协议及相关服务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方:
企业名称:成都创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1栋1单元1楼6号
电话:02883129635
电子邮件:649473733@qq.com